主館一般商業檔期收費標準:
※活動結束超過規定申請時間者,每超過 15分鐘加收50,000元,並得連續為之。 主館公益檔期收費標準
※活動結束超過規定申請時間者,每超過 15分鐘加收50,000元,並得連續為之。 主球場 (表演場)附屬空間收費標準
※各附屬空間供租借主館活動場地之租用人優先承租,並以「日」為計價收費單位。 ※上述空間使用得依場館營運管理之所需進行調整。 副館(冰上樂園)全場及部分冰面租用收費標準 ※包場日租及公眾滑冰營業時間以外之場地時段租借收費標準
※ 寒暑假期間新增場地使用時段及收費標準
※寒暑假期間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公告為準 ※ 公眾滑冰時間內使用部分冰面租借收費標準
※週一至週四非冰上運動於營業時間以外包場,每小時 10,000元,另收水電清潔費每小時5000元。 ※週五至週日非冰上運動於營業時間以外包場,每小時 20,000元,另收水電清潔費每小時5000元。 ※洗冰車每小時租用費 5,000元(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含操作員)。 ※冰面保溫墊每塊租借費 200元(僅供租用,不含人力搬運費用)。 ※經過行政院體委會或台北市體育處等體育主管機關核備在案之正式冰上運動競賽,除適※用公益時段申請部分依據其規定辦理,其他租用時間,則依據冰上樂園公告之場地出租費率給予六折之優惠。 戶外廣場空間收費標準 臺北小巨蛋場館外之廣場空間,擬參考「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收費基準表」中,文化局經管路段之特殊路段相關收費標準辦理。 ※保證金:每次申請(不論天數、時段)時須先繳納新台幣 10萬元保證金。 ※場地使用費:共有南門外廣場及北門外廣場兩處可供租借,每個廣場的全場租借費用相同,時段費率如下︰
※戶外場地如為公益團體租用或使用目的為公益活動時,場地費用得以半價計算。場地申請細節及相關租借注意事項於收費標準通過後,報財政局核定後公告實施。 ※戶外場地如為主場館租借廠商設置帳蓬以服務現場觀眾,每天( 11-23時)每頂帳篷(3m* 3m)設置費以5000元計收,最多以四個為限,超過則需以全場租借費用計收。如販售限量商品等易引發群眾徹夜排隊項目,營管中心得視動線所需調整設置區位並要求廠商全場出租以進行相關規劃工作。 ※本場館除場地租借外,不提供電力使用及保管責任。 廣告拍攝收費標準 廣告平面攝影
廣告影帶拍攝
※ 拍攝日需以不妨礙場館活動為原則,並於拍攝日一週前提出申請,同意使用後簽約付費。 ※ 如拍攝場地為副館冰宮,請參照冰宮非冰上活動營業時間外之包場價格,每小時並需另計 5000元水電空調使用費。 ※ 洗冰車每小時租用費 5000元(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含操作員)。 ※ 冰面保溫墊每塊租借費 200元(僅供租用,不含人力搬運費用)。 ※ 每次申請需預繳十萬元保證金,拍攝完畢場地復原後退還。 ※ 場地申請細節及相關租借拍攝注意事項於收費標準通過後儘速研擬,報財政局核定後公告實施。 ※ 以上為未稅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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